小财蜂AI快讯5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罚款21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第一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