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欧博娱乐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管理和城市市政道路停车位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井盖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市级城市公园、道路、广场等园林绿化的管理。负责市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六)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设区市承担的相关执法职责以及重大、跨区域案件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区邕江河道范围内水上、水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相关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管理。
(八)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九)统筹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新技术引进以及数字化、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统筹指导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
(十)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对外宣传,协调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处置。
(十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信访、应急、卫生健康、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法规科。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重大违法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和有关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职责范围内国家赔偿申请。负责普法宣传教育、编制权责清单、推进信用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政策研究室)。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政策并跟踪评估。负责项目储备,牵头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投资与促进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研究、分析、统计等工作。牵头推进行业发展重大改革工作。
(四)综合协调科(督查考评科)。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制订城市管理考评体系,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绩效考评工作。
(五)综合整治科(市容管理科)。负责编制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广场管理方面的专项规划,拟订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赛事市容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级城市广场维护的管理,指导协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道路停车位收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负责编制市级管养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方面的专项规划,拟订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管理。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市级管养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井盖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行业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园林管理科。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专项规划,拟订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城市公园、道路等园林绿化养护的管理。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负责相关行业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八)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编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规划,拟订相关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行业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九)生活垃圾分类科。负责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规范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科技、对外交流合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执法监督一科。负责市区邕江河道范围内水上、水面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涉及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相关重大、跨区域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执法监督二科。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方面涉及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相关重大、跨区域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规范化建设、信息管理。
(十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科。牵头负责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政策研究,组织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涉及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负责相关重大、跨区域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工程管理科(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牵头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市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十四)科技和信息化科。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新技术引进以及数字化、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统筹指导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宣传科。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对外宣传,协调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处置。负责信息的采集、上报等工作。负责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信息更新维护和相关投诉协调处置等工作。
(十六)计划财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预决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七)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三、办公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3号
四、办公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2771295。
六、负责人
胡少华,现任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市政园林局全面工作。
七、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局属(管理)单位
1.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制订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体系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问题采集、立案、派遣等工作。
(三)负责对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处置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指导协调、跟踪督促、考核评价。负责分析城市管理复杂问题和认定处置责任单位。
(四)负责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县(市、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公众诉求的受理和服务满意度回访等工作。
(六)承担对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评价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4号A座办公电话:0771-5735653
负责人:梁开景
2.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是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主要职能:参与市管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承担市管市政设施移交验收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拟订市管市政设施养护项目计划的范围、标准和预算编制;承担市管市政设施养护工作的日常考核、综合评价、经费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管市政设施养护项目的技术、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指导工作;指导养护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管道路临时占用挖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中华路50号
联系电话:0771-2435195
负责人:陆斌
3.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南宁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管理。
主要职能:承担拟订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规范及考核管理规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城乡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导考评和城乡环境卫生设施运营监管的事务性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中华路47号
联系电话:0771-2438554
负责人:黄华
4.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
南宁市城市照明事务服务中心为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隶属于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主要职能:参与市管城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承担市管城市照明设施移交验收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拟订市管城市照明设施养护项目计划的范围、标准和预算编制;承担市管城市照明设施养护工作的日常考核、综合评价、经费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管城市照明设施养护项目的技术、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指导工作;指导养护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城市照明新技术、新材料、绿色照明的推广应用及节能减排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葛村路22号
联系电话:0771-2869139、0771-5644151
负责人:李湘朝
5.南宁市南湖公园
南宁市南湖公园是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管理。
主要职能:负责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治安及游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双拥路1号
联系电话:0771-5313240
负责人:黄梅平
6.南宁市人民公园
南宁市人民公园是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管理。
主要职能:负责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治安及游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人民东路1号
联系电话:0771-5620468
负责人:伍进军
7.南宁市动物园
南宁市动物园是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管理。
主要职能:负责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治安和游园秩序维护以及动物饲养、繁育与观赏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73号
联系电话:0771-3212882
负责人:赵萌
8.南宁市金花茶公园
南宁市金花茶公园是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主要职能:负责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治安及游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葛村路3-5号
联系电话:0771-2237317、0771-2237325
负责人:李志辉
9.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南宁市园林科研所)
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南宁市园林科研所)是相当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管理。
主要职能:主要承担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相关研究、科研成果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济南路21号
联系电话:0771-2413204
负责人:蒋建华
10.南宁市石门公园
南宁市石门公园是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
主要职能:负责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治安及游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8号
联系电话:0771−5511962、0771−5610921
负责人:黄雪芬
11.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
南宁市市容事务服务中心是副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隶属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主要职能:承担拟订城市容貌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和标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沿街建筑物立面容貌和临街景观的管理;负责城市容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承担城市容貌、户外广告设置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管城市广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汇春路2号希尔顿阳光B座6楼
联系电话:0771-2611098
负责人:陆敏
12.南宁市花卉公园
南宁市花卉公园是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下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负责公园建成后的管理及园林绿化、花卉产业示范等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安阳路7号
联系电话:0771-3143901
负责人:覃民全
13.南宁市智慧城管信息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扬尘治理、市区防内涝以及城市管理其他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数据采集、分析、调度、初级考评等工作。组织研究开发相关软件,研究信息系统应用相应管理办法,制定相关标准、工作流程、联合执法、考评督查等配套制度。负责统筹指导局系统城市管理相关信息化系统的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等设备的维护和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2号希尔顿阳光B座六楼联系电话:0771-5827626单位负责人:陈华
14.南宁市邕江水上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承担市区邕江河道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汇春路2号希尔顿阳光B座
联系电话:0771-3939777
负责人:卓兴荣